江蘇消保委約談後續:7家網絡售票平台承諾整改

  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葛紹剛 記者薛慶元)5月17日,記者從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獲悉,針對消費者普遍關注的機票退改簽亂象,已對7家互聯網機票銷售平台進行了約談,7家平台均表示將取消捆綁銷售,把選擇權交還給消費者。此前,江蘇省消保委正式向15家互聯網機票銷售平台及航空公司發出約談函,要求自收到函件10個工作日內前往江蘇省消保委接受調查(詳見《中國消費者報》5月7日1版《江蘇省消保委正式約談東航、途牛等15家企業》)。

  據江蘇省消保委副秘書長居上介紹,此次約談涉及攜程旅行網、去哪兒網、飛豬旅行網、驢媽媽旅遊網、同程旅遊網、藝龍旅行網和途牛旅遊網等7家互聯網機票銷售平台,約談內容包括:平台自營產品的飛機票退改簽規則和依據、消費者售後服務部的工作機制、對於入住平台的機票代理商的監督管控機制以及相關的平台機票、酒店等相關產品捆綁銷售的狀況以及整改對策。

  在約談中,江蘇省消保委提出了兩條重點建議:一是建議確定退改簽票收費應當與經營者可能收益減少相適應的原則,不得設定“特價機票”不得退改簽格式條;二是建議嚴格航空機票代理人的告知責任範圍,將代理的航空公司收費與自身的服務收費區分告知,切實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全面、真實”告知責任義務。7家互聯網機票銷售平台表示,虛心接受消保委的意見並開展整改,把選擇權還給了消費者。

  據了解,造成國內機票退改簽費用混亂的局面,是由於缺乏統一的執行規則,導致同一航線、同一航程,而不同的航空公司會出現相差一倍的退票費。下一步,江蘇省消保委將對8家航空公司開展約談。

  江蘇省消保委法律顧問童天武認為,相對於訂票平台,航空公司是塊硬骨頭,他們對退改簽所採取的措施更加關鍵。“《消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希望通過約談,能讓管理層和各個航空公司知道,‘特價機票不得退改簽的政策’顯然侵犯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童天武說。

責任編輯:游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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