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義教授李龍:用無罪推理“拽回14條人命”的法學教授

  用無罪推理“拽回14條人命”的法學教授

  追記新時代法理學構築者李龍

  他一生坎坷,曾自嘲“20年讀書、20年勞改、20年做學問”,他將一生都奉獻給了所鍾愛的法學教育和研究事業。他是當代中國最早探索人權問題的法學家之一,是國內對人權問題進行憲法學和法理學研究的先驅,也是最早公開提出並論證法律權威的學者之一。他在憲法規範和規律等方面都有精深研究,他是新時代法理學的構築者,武漢大學人文社科資深教授、法學家、法學教育家李龍。強調法律的人文關懷和對人終極價值的追求,也是李龍一生孜孜以求重構法理學體系的縮影

  “人生苦短,我已老矣,坎坷一生,幾經磨難,終於迎來法治的春天!我經四十年的努力奮鬥,為法治中國貢獻甚微。本書是我最後一部著作,耗時整整一年,力圖填補中國法理學學說史的空白,但能力有限,難達預期。敬請法學界批評指正!”

  這是82歲高齡的武漢大學人文社科資深教授、法學家、法學教育家李龍於去年出版的最後一部獨立撰寫的學術專著《中國法理學發展史》里的話。這一著作是李龍最後的學術生命中用思想的大手撫摸中國人的法理世界,呈現了一幅綿延兩千年的中國傳統法理的畫卷。

  庚子之冬,12月2日,李龍在武漢駕鶴西去,享年83歲,學術界痛失一位法學巨擘。

  再次讀到李龍先生這一著作文末的這段話時,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復旦大學法學院年輕教師塗雲新眼角滾燙的淚水奪眶而出,淚花交織的娑婆世界中浮現出這位操着湖南普通話口音、穿着灰色夾克衫的長者和老師的身影……

  中國最早探索人權問題的法學家之一

  他率先在法學領域提出人本法律觀概念

  20年求學、20年冤獄、20餘年治教。李龍先生的生命之作、學術人生映照出的,不僅是一位法學長者的生命旅程,更是一代中國法學人在劇烈時代變遷中的傳奇人生道路。

  李龍從小就喜歡閱讀中外古籍,閱讀範圍極廣。而眾多書本中,他最偏愛中國古代儒學、法學和中外歷史相關的著作。他的伯父李祖蔭是著名法學家,曾留學日本,擔任過湖南大學法律系主任、法學院院長。李龍從小受伯父影響頗深,酷愛閱讀法學書籍,對法律產生了濃厚興趣。

  武漢大學人權研究院執行院長張萬洪仍然記得,1993年夏末初上珞珈山第一次見到李龍教授的情景。

  教三002階梯教室開學典禮上,李龍教授戴着鴨舌帽致辭,滿口湘音,張萬洪記得一句:“我的伯父,是著名的hua學家。”後來才知道,“hua學家”其實是法學家。

  其實,李龍年輕時就展現出了法學才華。大學時期,不到20歲的李龍將自己對人本法學的初步構想寫成論文,在《光明日報》等報刊發表,受到好評。他在文中流露出對法律所體現的人文關懷。在20世紀80年代末期法學界掀起“法的本質屬性”大討論之際,李龍發表了《公益法簡論》一文,將人本法律思想運用於法律本質的研究之中。

  20世紀90年代,隨着民主法治建設向縱深推進,李龍將人本法律觀的視角聚集於法的人權精神,由他擔任執行總主編的《人權的理論和實踐》一書,以近200萬言的鴻篇巨制在中國人權法研究史上獨樹一幟,成為中國人權問題研究的最權威、最全面的標誌性著作之一,被稱之為人權法學研究的經典。

  無論在歷史上還是在現實中,生活在特定時空的人們總是對“法”抱持着許多不同的看法、主張或解釋。在李龍看來,從確立法律原則,到從事法律實踐的所有法律活動,都必須以人的全面發展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與歸宿,要尊重人格、合乎人性、講究人道、保障人權,並在此基礎上建構着眼於人、服務於人的法律體系。

  據此,李龍創造性地提出了構建中國特色的人權法體系的理論設想。李龍是當代中國最早探索人權問題的法學家之一,也是國內對人權問題進行憲法學和法理學研究的先驅。他提出的“人本法律觀”,着重強調了法律的人文關懷和對人的終極價值的追求,被作為李龍研究中最具代表性的學術成果。

  俠義教授

  “先後從黃泉路上拽回了14條人命”

  李龍先生充滿坎坷的人生經歷,令人唏噓。令人敬佩的是,李龍經歷坎坷卻沒有選擇抱怨,更未選擇放棄,而是展示了一位中國知識分子對兼具普遍性知識和個殊化實踐品性的法學真理的艱難探索歷程。

  21歲時,李龍因撰寫的《無罪推定原理》和《論社會主義民主》的部分言論,被錯誤地划為“右派”,送往湖北省蘄春縣八里湖農場改造。農場的日子很苦,李龍卻沒有放棄追求,而是利用休息時間讀書寫作。就這樣,他繼續偷偷地研究並完成了他的無罪推理論,並著成了中國第一部來自民間的法學基礎理論《國家概論》。

  然而,李龍的研究被發現后,被施以了更嚴厲的管制。1959年,李龍身陷囹圄,劇烈的社會結構變動以及探索建設道路中革命政治運動,改變了這位22歲法學青年的人生軌跡。

  就在李龍瀕臨絕望之時,他的滿腹才華救了他。監獄主辦的《湖北新生報》因缺人手,想挑選一個懂馬克思主義和法律的人來做編輯,李龍恰恰是最好的人選。

  他被作為特殊犯和一般犯人分開居住,可以看書、寫文章。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李龍,再次沉浸到了書海之中,這一次他可以光明正大地去閱讀各類書籍,而知識也帶給身處絕境的他內心以極大的滿足。後來,李龍有時也會笑談,當時的自己真是碰上了一份“美差”。

  平反回母校時,李龍已成了武大歷史上年齡最大的畢業生。1980年1月24日是李龍43歲的生日,就在這一天他重新獲得了自由。偶爾回想起那段艱苦的歲月,李龍都仍會感嘆:“是那段經歷,磨鍊了我。人的一生就是要敢於和困難做鬥爭,善於在逆境中奮起”。

  恢復自由后的李龍,被分配到了湖北師範學院從教。為了維護更多人的合法權益,也為了實現自己的法理信念,李龍的心中開始萌發重構法理學的願望。

  為了從實際案例中驗證法理學的研究,李龍開始兼職當起律師。在他所接的案子中,先後14個差點被冤為死刑犯的生命和權益,在李龍的辯護下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維護,其中3人得以無罪獲釋。李龍因此名噪一時,他的“無罪推理”理論也得到法學界充分的肯定。

  李龍認為,在法庭判決之前不能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而要假定他無罪,也是一種保護人權的體現。“在假定犯罪嫌疑人無罪的條件下收集材料,可以避免事先在思想上確認某人有罪只收集有罪證據而不考慮其無罪方面證據的片面性,可以保證材料的真實可靠性”。

  自1980年以來,代表他洞見的160多篇學術論文不斷地在《法學研究》《中國社會科學》等權威刊物上發表。

  李龍一邊以刑辯律師身份提供精彩辯護,同時將法學研究中的真知灼見發表在各類期刊雜誌上。1988年,在國際私法一代宗師韓德培的賞識下,李龍得以重新回到武漢大學任教。1989年,李龍被聘為武漢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重返母校的李龍教授在20世紀90年代煥發出更旺盛的學術生命力,他主編了經典的《法理學》教科書,開創了法理學教學中著名的“五論”結構。2003年,李龍將“五論”發展為“六論”,從而建構起了中國法理學本體論、發展論、運行論、範疇論、價值論、關聯論的範式結構。

  “先後從黃泉路上拽回了14條人命”,當時黃石地區監獄的牆上甚至貼着“請律師找李龍”的標語,李龍也被譽為俠客律師、俠義教授。

  同時,他也是最早探索公益法律發展的學者之一。在他的帶領和引導下,武漢大學先後創設了武漢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公益與發展法律研究中心、人權研究院等平台。

  法學教育改革開拓者

  他提議的法學本科專業核心課程設置方案推行全國

  “先生創立了人本法律觀,重構了法理學體系,將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對人權理論進行創新,突破了法治理論,對憲政法理進行革新;在人才培養方面堅持德才並舉,以學修德,以德促學。”他的學生之一、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院長汪習根說。

  然而,李龍卻曾這樣總結自己的人生:讀書,坐牢,教學。

  對於培養法學人才,身為教師的他非常看重。李龍時常教導學生要博覽群書,勤于思考,筆耕不輟,以寫作促進讀書,在讀書中寫作,不僅要了解學術前沿,更要創造學術前沿。而這位將一生獻給法學事業的學者,正身體力行地用他先進的法學教育理論和辛勤的勞動創造,換來桃李滿天下。

  李龍帶出了97名博士、45名博士生導師。作為一名教師,李龍認為這是值得驕傲的事情。

  “直至20世紀90年代,法學本科教育仍然有專業區分。這種‘對口教育’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學教育的深入發展。”為此,李龍不僅專門撰文論證這一主張,還在1996年主持制定法學教育改革方案時,更具體地提出,可以將過去分散的幾個法學專業合併成“法學”一個專業,且這個專業包括法理學、法律史、憲法、行政法、訴訟法、國際公法等14門核心課程。經過數次討論,這項教改方案最終獲批,並在全國統一推行,一直沿用至今。

  從教以來,李龍多年初衷始終未改,那就是培養“有境界”的法學人才。李龍曾多次對此闡釋,“所謂‘有境界’主要包括三個層面,即了解學術前沿、緊跟學術前沿以及創造學術前沿。”

  歷年開學、畢業典禮上的致辭,文采飛揚,寓意深刻,蕩滌過無數法科學子的心靈,場場碩士、博士學位論文的答辯會上的點評,一針見血,要言不煩,啟悟了多少青年學生的智慧。

  李龍曾說,1980年代他還在名不見經傳的湖北師範學院任教,某次參加全國法理學年會,在沈宗靈先生髮言之後,他站起來即席發表了一通不同的看法。言辭犀利,卻字字在理。這個精彩的發言,引起了沈先生對他的注意,隨後對他提攜良多,開啟了兩代學人之間長久的友誼。

  一代法學宗師,對學生的細微關愛,張萬洪記憶深刻。讀碩士期間,得知張萬洪寫論文需要,作為導師,李龍把電腦提供借用。當時電腦是奢侈品,張萬洪用了一年多,給電腦升級買了根內存條,還回去的時候,先生還執意把升級的費用給張萬洪。他隨遇而安,淡泊寡慾,對弟子們的生活,卻十分關心。這個婚姻觸礁了,那個該找對象了;這個生孩子了,那個的孩子要考大學了……都是他操心的事兒。學生帶孩子去給老人家拜年,准能收個大紅包。

  李龍有句名言,傳播頗廣。他說,老師可分為三種:僅僅傳播知識的老師,是三流老師;能夠培養學生獨立能力的老師,是二流老師;把學生帶到一定境界的老師,才是一流老師。張萬洪認為,李龍就是在“用一顆心靈去喚醒一顆心靈”的愛,來把學生逐步帶入更高境界。

  “直到生命的最後時刻,先生仍然關切學生的工作和學術。”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許娟說,在病榻上,先生仍然神采飛揚地講,“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先生的學術感,“研究中國問題,寫中國文章”的諄諄教誨,始終伴隨激勵着學術家庭之中每一個人。

  李龍將一生都奉獻給了所鍾愛的法學教育和研究事業,是一代法學知識分子的楷模和典範。大師已去,他的傳奇人生留給後人諸多珍貴精神遺產,展示了一位中國法學人在生命歷程劇變過程中對法治最為執着的探索、追求和深愛,激勵着後人、溫暖着後人。(記者李偉)

【編輯:陳海峰】 網站內容來源http://www.chinanews.com/【其他文章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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