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住宅是商住兩用,還是只用於住宅,如果只用於住宅,那就不可以辦理營業執照。
2、如果經營場所是住宅性質的房屋,又想辦營業執照手續,需要“住改商”手續。需要居委會出具允許“住改商”的材料,可能需要本人所在樓房一定比例的業主的同意等等。
3、辦個體戶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店舖的場地證明文件(房產證或者土地證複印件),租賃合同原件和復印件,證件相片一張。
4、具體要求應以工商所根據相關法規的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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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工商註冊的地址進行遷移,不需要重新註冊,但是需要到工商局辦理變更。
企業註冊地址變更流程如下:
1、企業遷移(跨原登記主管機關管轄地),申請人應向遷入的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辦理遷入手續。
企業遷入登記應提交材料:
(1)企業擬遷移至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申請報告;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
(3)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注:企業遷入申請的內容應註明遷移原因、原地址、遷往地址、原所在管轄等。
2、申請人憑《企業遷入登記通知書》,到原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遷出登記。
3、原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遷出登記,核發《企業遷出登記通知書》,並出具遷檔函。
4、申請人憑《企業遷出登記通知書》及遷檔函到遷入登記主管機關辦理企業遷入登記。
如果租的房是用來開店經營的話那就必須辦兩執照,建議辦成公司,另外個地址辦成分公司即可,弄成連鎖經營,以後擴大規模了直接開分公司。單獨申請個體戶的話店名就不能重複了。
私營企業開業登記
私營企業籌備工作就緒後,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在某一行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辦理正式的營業登記。其開業登記程序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諮詢,就人員、經營範圍、登記主管機關等取得初步意見。再領取、填寫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書,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手續。其次,向登記主管機關提交股東身份證明、委託書等必需的文件、證明。登記主管機關受理後進行審查、核准,10日內作出核准或駁回的決定。因為私營企業開業登記手續較為繁雜,故應提交的文件也比較多。
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以及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其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提交:
①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換照)登記申請書》;
②經營者的身份證複印件。
申請經營場所變更的,限在同一登記機關轄區範圍內。應當在遷入新經營場所前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新經營場所在其他登記機關轄區的,應當按照“一廢一立”原則辦理,即註銷原個體工商戶登記,向新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重新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
申請變更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准文件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