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製作,橡皮印章,連續印章

書法印章有什麼講究嗎?落款處應蓋什麼章?章的種類有那些?

書法作品上的印章不是隨意鈐蓋的,而是有一定法度的。如若印蓋得不當,非但不能錦上添花,反而會弄巧成拙,破壞整幅作品的藝術效果。因此,怎樣鈐印,需要認真對待,精心斟酌。通常情況可掌握以下幾點:
1.大小適宜
印章大小,應與作品的幅式大小相匹配,應與題款字相等為宜,小一點亦可,不能大於題款字,大則不雅。如若款字細小,紙地逼仄,可用小聯珠印,自顯周到。一幅作品鈐用大小不一的兩枚印章時,要上小下大以求平穩,避免頭重腳輕之弊。倘屬幾人合作,幾人印章大小亦應相當。
2.數量宜少
鈐印數目,古喜單數。有鈐印“用一不用二,用三不用四,蓋取奇數,其扶陽抑陰之意乎。”印數不宜多,過多則易雜亂,甚至喧賓奪主。如若一幅作品用數印,需擇不同形式的印面,避免雷同。
3.位置恰當
鈐印,要慎視位置。一幅作
品,總有虛實、疏密之處。密處不夠緊湊,可用印章補之;疏處如覺空蕩,可藉印章充實,宛如挪動小小的“秤砣”,使畫面均衡熨貼。款尾姓名、字號章的位置要
安排精到,若題款下留有空白,則鈐在署款之下;若無空白,宜左不宜右。款尾印章要保持適當間隔,既忌擁擠,亦防鬆散。一幅作品同時鈐用引首章和壓角章,忌
排放在一邊。壓角章宜放在左下角,與引首章成對角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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