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受訪職工沒有四險一金

  中央電視台《東方時空》欄目3月27日播出“要保險還是要工作?”節目,以下為節目實錄:

  我們一生中很大一部分時間都是在工作中度過的,忙忙碌碌,辛辛苦苦當然不會是一帆風順的,比如,生病了、失業了、甚至工傷了,不能再繼續工作了需要養老了。這個時候,就需要基本的社會保險來保障基本生活。、、、,還有,去年在北京等大城市還增加了一項:女工生育險,統稱為五險一金。五險一金是社會強制險,是《勞動法》明令必須給員工上的。但是用人單位執行得好嗎?對此我們聯合智聯招聘網和騰訊網做了一個調查,有14739人參與調查。

  你有四險一金嗎?

  A 有,很規範 23.6%

  B 不僅有公司還有補充的商業保險 2.2%

  C 有保險,沒有住房公積金 21.3%

  D 有,但是沒有按月平均收入比例足額交 8.8%

  E 完全沒有 44.1%

  “有,很規範”和“不僅有,還有補充的商業保險”兩項加起來有近26%,這些單位都做的不錯,但什麼都沒有的也佔44%,將近一半,除了住房公積金,其他社會保險都是強制險,也就是,公司單位必須按規定給員工上繳。而44%的上班族沒有任何社會保險,他們所在的企業就違反了《勞動法》規定,那麼如果單位不給你上四險一金,你會怎麼辦?我們先來聽聽幾個上班族的說法:

  [四] 街采 (一個不在乎;一個要聯合其他員工抗爭;一個是選擇換工作)

  如果單位不給你上四險一金,你會怎麼辦?我們再來看看其他人是如何選擇的,我們聯合智聯招聘網和騰訊網的調查,有14739人參加。

  如果單位不給你上四險一金,你會怎麼辦?

  A離職 17.7%

  B投訴舉報 18.5%

  C忍氣吞聲 27.3%

  D無所謂,反正我也不在乎那東西 36.4%

  “離職 17.7%”:你不給我保障,我也不為你服務了,一走了之,去找給上保險的單位;“投訴舉報 18.5%”:用法律為自己討回法律賦予的權益,但同時可能也就失去了工作;“忍氣吞聲 27.3%”:想要又不敢要,也就忍了。而比例最高的是“無所謂,反正我也不在乎那東西 36.4%”:這非常出乎我們意料,社保是對勞動者基本權益的保障,為什麼比例最高的人認為沒有也無所謂,不在乎呢?

  你是否知道“四險一金”的具體內容和法律規定?

  A 很清楚 16.2%

  B 知道大部分 27.0%

  C 知道一點 41.7%

  D 完全不清楚 15.2%

  知道一點和完全不清楚的一共有近57%,是不是因為不了解,一時也用不到,所以剛才那36。4%的人就覺得沒有也無所謂了?但是一旦生大病了,發生了工傷了、真的需要保障的時候沒有就該吃虧了。但是,這板子首先應該打那些違法的企業,因為給員工上保險是《勞動法》強制要求企業必須要做的?而很多企業就是利用了勞動者對“社保”的不了解,能能省就省,能拖就拖,能不上就不上,北京市的侯音奇就遇到了這樣一個企業。

  今年24歲的侯音奇兩年前在北京市一家公司找到一個英文翻譯的職位,因為急於得到這份工作,除了薪水,侯音奇當時對單位給不給“上保險”的事並沒有在意,而公司也沒主動提及。

  侯音奇:其實工作不錯,有前途,也受領導器重,收入很可觀。

  就這樣工作了一年後,一次侯音奇無意間和同事聊起來“五險一金”的事,他才想到自己還不知道單位是否給他上了保險,經過核對,他發現自己的工資單里竟然從來沒有這一項。

  侯音奇:就去問人事部門,他們說滿后再給,結果一拖再拖。找領導說,也不管。我們北漂一族本來就缺乏保障,這是我們的權益,我覺得應該爭取。

  侯音奇幾次找到領導要求上保險,但公司一直以各種借口拖延,最終他決定向北京市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侯音奇:我這個人比較固執,愛較真。同事們都說工作難找,算了吧。但我覺得爭取應有的權益沒有錯。

  勞動監察部門介入之後,公司給所有招聘的員工補齊了保險,但侯音奇卻為此丟掉了工作。

  記者:舉報公司的時候想到後果了嗎?

  侯音奇:想到了,就沒想到公司作這麼絕。合同到期后不再跟我續約了。唉,我也算個失敗的英雄。

  我倒不覺得侯音奇是個失敗的英雄,儘管原來的工作收入不錯,領導也器重,但他仍然要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不但為自己,也為其他沒有站出來維權的員工也討回了權益,如果他這樣的人多了,那違法的企業自然也就很難再違法下去了。失去了一份工作,不算失敗,相信他還能找到更好的工作,還會獲得更大的成功。

  說到很多單位企業不給員工上保險,都有哪幾種形式呢?

  陷阱1:用人單位要求員工自己寫不繳納社會保險申請表,並以此為理由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說明:有些單位在發工資的時候,就會這樣誘騙員工說如果你要保險,那就從你的工資中扣除一部分,如果你寫個聲明不要保險,就發給你全額工資。其實社會保險是強制險,單位必須要上,個人聲明放棄也無效。)

  陷阱2:用人單位以實習期、試用期為由,不給員工交納社會保險。

  (說明:勞動法規定,實習期、試用期內的員工,用人單位也必須為其交納社會保險。單位在試用期之前就應該與員工簽合同,並足額繳納保險費。)

  陷阱3:用人單位不足額交納社會保險。

  (說明:用人單位應該以員工年收入的月平均值來上,年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的總和。而不只是基本工資。)

  陷阱4:故意漏繳需要用人單位單獨支付的險種。

  (說明:社會保險有4種: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及工傷保險。北京市2005年7月1又增加施行,再加上住房公積金,統稱五險一金。其中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都是應該由企業單獨負擔的。)

  種種陷阱,都是用人單位為了節省開支而讓員工失去保障。如果你想詳細了解社保相關規定,你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官方網站(www.molss.gov.cn)上查詢。登陸勞動保障部門在各地的勞動保障網,你可以對於漏逃社保企業都可以進行網上舉報。另外律師建議,如果用人單位不交納險費,員工跟單位商談無效,又想保住工作,不跟單位撕破臉皮,可以匿名或用其他方式向政府部門舉報。

本站聲明:網站內容來源http://www.lawtime.cn/taiwan,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及時處理

【焦點人物相關報導】

郭台銘轉述媽祖託夢叫我出來選!解密「郭台銘為何非要請示慈惠宮」?

如果郭台銘真的去選總統,鴻海會怎麼樣?

預測2020總統大選!最新民調出爐!

角逐2020總統大選藍綠白之爭知名命理師告訴你誰最有希望?

想知道郭台銘的崛起與商業戰爭嗎?更多資訊彙整懶人包